办理技术进口合同登记
2008-05-23 10:25  文章来源:世贸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项目名称 技术进口登记

办理依据
   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》国务院2001年第331号令;
    2.《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》外经贸部2001年第17号令;
    3.《关于启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信息网络管理系统>的通知》,外经贸部(2000)外经贸技一函字第47号文;
    4.《关于加强技术进口合同售付汇管理的通知》外经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文(2002)外经贸技发50号。
    
申报材料
    企业提交所需书面申请材料:
    1、技术进口合同登记的申请
    2、技术引进合同申请表(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或印章)
    3、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(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或印章)
    4、技术进出口合同副本(复印件)(外文合同需附中文译本)
    5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
    6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
    7、规定要求的其他材料
    
    企业提交合同变更所需提交材料:
    1、合同登记证书复印件
    2、数据表复印件(已付过款需有银行签章的复印件)
    3、双方变更协议、业务明细单以及变更申请。

办事流程   
    1、将书面材料报省商务厅世贸处登记备案。
    2、省商务厅世贸处在收到书面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(初审-处长审后签    发)
    3、企业来人校对、打单、经盖章后领取数据表或者变更表以及证书。

办理期限   
    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在申报材料齐全、申请表填写清楚、符合规定要求情况下3个工作日向经营者颁发《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》或《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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